网络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由学校决定
来源:未知 发表时间:2015-12-23 浏览:199次
网络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由学校决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规定,“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,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,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,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。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。”以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为主的网络高等学历教育,其修业年限不得少于同层次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,并应适当延长。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—2009学年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》,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是主要面向成人从业人员的非全日制教育,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,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,最短学习年限(从注册到毕业的最短时间)为:高起本五年、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或三年。
网络教育学院应实行学分制。学历教育的学分有效期和修业年限由学校根据有关法规决定。网络教育学院可以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来录取学生,也可自行组织考试录取学生,招生形式和入学标准由试点高校自行规定。因此,网络教育学院一年内可以有几批毕业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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